各校区管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16年第一期省级批量集中采购和办公家具定点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第一期省级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2016)鲁财采便函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山东省省级预算单位家具、印刷、小额工程定点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4〕39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和适用范围
(一)批量集中采购实施范围及品目
省级预算单位(指山东科技大学,以下简称预算单位)采购5台以上(含5台)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不含幕布)、空调和1台以上(含1台)复印机、桌面多功能一体机,均纳入本期省级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具体配置参数详见2016年批量集中采购技术配置表(附件1)。
(二)办公家具项目适用范围
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办公家具,须向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确定的定点供应商进行采购。定点采购供应商产品报价表详见(附件2)。
二、采购流程
1.填报采购计划书及预算执行表
请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认真填报批量集中采购设备及定点采购办公家具的《采购计划书》和《2016年预算执行表》(附表3),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6年4月13日下午17: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上述材料报送资产管理处物资供应科(办公楼224房间),同时将《2016年预算执行表》电子版发送邮箱:wzk57157@163.com。逾期报送的计划将不再安排本批次的采购工作。
2.填报建议书
预算单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及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相关信息,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填报采购建议书,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3.合同签订
采购建议书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预算单位登陆省级机关采购中心山东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网批量集中采购系统,核对采购品目、数量等要素信息。核对确认完成后,批量系统将根据采购结果及相关信息生成合同草稿,提交管理系统。预算单位补全其他信息,生成合同后签订执行。
三、几点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第一期批量集中采购和办公家具定点采购工作。
(二)学校主管部门加强对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违规采购项目一经查实一律不予报销。对规避批量集中采购或随意变更已批准包号、数量、金额等要素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泰安校区、济南校区结合各自实际,由各校区资产管理部负责并汇总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青岛校区资产管理处。
(四)采购建议书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后将无法进行修改,由于批量集中采购设备的采购品牌目前存在不确定性,请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填报《采购计划书》及《预算执行表》时根据实际需要慎重填报,设备到货后无法退货。
(五)各部门、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资产管理处反馈。联系电话:0532-86057157。
相关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4/site/read.jsp?colcode=02&id=183899
附件1、附件2、附表3及财政厅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山东科技大学
2016 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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